退钱了!退钱了!德州发布最新公告
退钱了!退钱了!德州发布最新公告
退钱了!退钱了!德州发布最新公告2025年德州市(dézhōushì)失业保险
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位、防失业作用,按照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(hé)社会保障(shèhuìbǎozhàng)厅等4部门关于(guānyú)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(zhèngcècuòshī)的通知》(鲁人社字〔2025〕52号)规定,德州市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。
德州市(dézhōushì)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(bǎoxiǎnfèi)12个月以上(shàng),上年度(niándù)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.5%(30人及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%),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(不含补缴历年欠费及滞纳金)的30%返还,中小(zhōngxiǎo)微企业按60%返还。社会团体、基金会、社会服务机构、律师事务所、会计师事务所、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(zhèngcè)执行。
1.继续采用“免申即享”经办模式,开展后台数据比对,通过短信等方式(fāngshì)告知企业(qǐyè)(qǐyè),经其确认后发放稳岗返还资金;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,将资金返还至税务部门协助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账户。企业也可在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窗口线下办理(bànlǐ)。
2.劳务派遣(pàiqiǎn)单位需主动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(jīngbàn)机构申请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。对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的部分,全额(quáné)拨付给(gěi)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(gōngzī)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。其中,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不在稳岗返还政策覆盖范围之内。对涉及其余自有(zìyǒu)员工部分(含依法开展承揽、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),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享受。裁员率和返还比例以被派遣劳动者和自有员工为(wèi)整体计算,其他享受条件与非劳务派遣单位一致。
申请时需提供劳务派遣资质、派遣协议、返还(fǎnhuán)(fǎnhuán)资金分配协议和资金享受各方的(de)对公收款账户信息,并向经办机构提交(tíjiāo)上年度稳岗返还资金使用情况说明、自有员工部分(含依法开展(kāizhǎn)承揽、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)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凭证、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凭证。
发现劳务派遣单位未按规定使用上年度稳岗返还资金的,须(xū)退回未按规定使用部分,取消本年度(běnniándù)申领资格。
3.政策(zhèngcè)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。
1.稳岗返还资金(zījīn)可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、职工生活补助、转岗培训(péixùn)、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。
2.对侵占稳岗返还资金的参保单位,按《社会保险法》规定从严查处,依法追究责任(zérèn),列入社保领域严重(yánzhòng)失信人名单并予以联合(liánhé)惩戒,切实维护基金安全。
3.在办理失业(shīyè)保险稳岗(wěngǎng)返还过程中,如遇任何问题,可拨打(kěbōdǎ)人社部门服务热线12333,也可拨打各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电话咨询。


2025年德州市(dézhōushì)失业保险
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位、防失业作用,按照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(hé)社会保障(shèhuìbǎozhàng)厅等4部门关于(guānyú)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(zhèngcècuòshī)的通知》(鲁人社字〔2025〕52号)规定,德州市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。
德州市(dézhōushì)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(bǎoxiǎnfèi)12个月以上(shàng),上年度(niándù)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.5%(30人及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%),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(不含补缴历年欠费及滞纳金)的30%返还,中小(zhōngxiǎo)微企业按60%返还。社会团体、基金会、社会服务机构、律师事务所、会计师事务所、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(zhèngcè)执行。
1.继续采用“免申即享”经办模式,开展后台数据比对,通过短信等方式(fāngshì)告知企业(qǐyè)(qǐyè),经其确认后发放稳岗返还资金;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,将资金返还至税务部门协助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账户。企业也可在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窗口线下办理(bànlǐ)。
2.劳务派遣(pàiqiǎn)单位需主动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(jīngbàn)机构申请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。对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的部分,全额(quáné)拨付给(gěi)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(gōngzī)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。其中,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不在稳岗返还政策覆盖范围之内。对涉及其余自有(zìyǒu)员工部分(含依法开展承揽、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),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享受。裁员率和返还比例以被派遣劳动者和自有员工为(wèi)整体计算,其他享受条件与非劳务派遣单位一致。
申请时需提供劳务派遣资质、派遣协议、返还(fǎnhuán)(fǎnhuán)资金分配协议和资金享受各方的(de)对公收款账户信息,并向经办机构提交(tíjiāo)上年度稳岗返还资金使用情况说明、自有员工部分(含依法开展(kāizhǎn)承揽、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)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凭证、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凭证。
发现劳务派遣单位未按规定使用上年度稳岗返还资金的,须(xū)退回未按规定使用部分,取消本年度(běnniándù)申领资格。
3.政策(zhèngcè)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。
1.稳岗返还资金(zījīn)可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、职工生活补助、转岗培训(péixùn)、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。
2.对侵占稳岗返还资金的参保单位,按《社会保险法》规定从严查处,依法追究责任(zérèn),列入社保领域严重(yánzhòng)失信人名单并予以联合(liánhé)惩戒,切实维护基金安全。
3.在办理失业(shīyè)保险稳岗(wěngǎng)返还过程中,如遇任何问题,可拨打(kěbōdǎ)人社部门服务热线12333,也可拨打各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电话咨询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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